《四川省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實施細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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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四川省教育廳等八部門印發了《四川省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于5月1日起實施。《實施細則》由九章五十條組成,是指導我省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近年來,教育部等八部門印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依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制度”。新修訂頒布的《職業教育法》對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提出了許多新的制度性規定,為適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的新形勢、新要求,切實保障實習學生合法權益,需要結合四川工作實際細化并明確落實舉措。
二、制定程序
一是開展調研論證。按照教育部要求,貫徹落實《教育法》《職業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借鑒甘肅、江蘇等8個省經驗做法,深入職業學校、實習企業開展實地調研,全面了解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有關管理要求。在深入調研分析的基礎上,結合四川實際,草擬《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二是多方征求意見。書面征求了經濟和信息化廳等7個省級部門、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門、職業學校、合作企業的意見,通過教育廳官網向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
三是通過專家論證和法律審查等法定程序。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廳《重大決策事項規范性文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要求,組織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法律顧問、行業協會、教育部門、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合作企業等10余名專家和代表召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暨專家論證會,進行可行性、合法性、風險性論證評估和審查,形成《實施細則》送審稿,提請教育廳黨組會審議通過后,由四川省教育廳等八部門印發實施。
三、主要內容及特點
《實施細則》包括總則、實習組織、實習管理、實習考核、安全職責、保障措施、禁止事項、監督與處理、附則等九個章節。為與國家《管理規定》相關要求銜接,《實施細則》基本框架與國家基本一致,并結合我省實際進一步細化內容,做到主體明確、責任明確,可操作性強。
總的來說,我省《實施細則》有以下特點:
一是突出實習工作的育人本質。強化了實習工作的全過程管理,落實了實習工作教育、人社等多部門協同機制,整合了實習管理的范圍、內涵和邊界,推進了實習與校企協同育人的有機融合,明確了跨省及國(境)外實習的管理規定,完善了學生實習保險相關政策,謀劃了實習信息化管理和綜合服務平臺建設。
二是進一步明確職業學校是學生實習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求職業學校明確實習管理的工作部門與第一責任人,成立實習管理領導小組;細化集中統一組織實習與自主實習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實習單位信息庫動態增補和淘汰機制;聯合建立校企“雙導師”制度,制定實習指導教師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南;做好學生實習動員,加強對實習學生的教育指導,全流程做好實習前、中、后等各階段的實習管理工作。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在國家《管理規定》提出1個“嚴禁”、27個“不得”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劃定實習管理的紅線底線更加嚴格,重點聚焦學生實習組織、實習單位選擇、實習報酬落實、實習安全保障等各環節的突出問題,對不能碰觸的禁止性情形,單列一章提出“十嚴禁”,同時在監督與處理章節細化具體處罰措施,切實保護學生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