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發布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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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的現行有效政策進行了匯總并進行發布,遼寧現行執行的相關政策共計20條,涉及社會保險費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培訓補貼等多項內容。
面向市場主體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支持政策共9條。一是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招用畢業年度或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給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中小微企業可預撥最多不超過50%的社會保險補貼。二是建立中小微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綠色通道和申報兜底機制,健全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設置,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制。三是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城鄉社區和個體工商戶等設立就業見習崗位。對獲批國家、省青年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的單位,分別按規定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補。四是面向2023屆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開發院校類見習崗位,見習期限為3個月,補貼標準為基本生活費每人每月1000元、每人每月指導管理費150元。五是對組織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及16至24歲失業青年、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可預撥最多不超過50%的見習補貼,有條件的地區對城鄉社區、事業單位特別是院校類見習單位,可結合實際預撥最多不超過100%的見習補貼。六是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參加免費創業培訓,按照每人創業引導培訓不低于500元、創業指導培訓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給予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創業培訓補貼。七是各市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孵化平臺給予支持,按其實際支出的基本運營和公共服務等費用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各市確定,高校出資創辦的創業孵化基地納入支持范圍。八是面向畢業離校三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畢業學年的高校畢業生,每年下半年組織實施3至6個月的免費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培訓補貼,補貼直補培訓機構。九是對組織至少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且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按規定給予中級工(四級)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每年60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補貼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對列入全省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參考目錄的職業(工種),補貼標準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提高不超過30%。
面向高校畢業生促進政策共11條。一是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實際繳費的三分之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高校畢業生在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后,仍從事靈活就業的,享受期限可延長最多不超過6個月,具體期限由各市根據實際確定。二是實現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參加職業技能提升培訓。三是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算。四是高校畢業生首次在遼寧省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成功申領創業擔保貸款的,給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標準由各市確定。對從事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創業的小微企業補貼標準可上浮30%。五是對沒有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租賃場地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按照實際租賃期限相應給予創業場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六是對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遼寧省內高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低保家庭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畢業生、脫貧家庭畢業生及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所在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烈士子女畢業生、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給予不低于12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七是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向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者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費支持。八是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除必須落實的定向招聘、專項招聘和自主招聘計劃外,拿出一定比例專門用于招聘普通高、中等(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九是對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中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十是有就業需求且通過市場難以就業的低保家庭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畢業生、脫貧家庭畢業生及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所在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烈士子女畢業生和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畢業生,可按規定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十一是將享受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的困難畢業生作為重點就業專項幫扶對象,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為每人至少提供3至5個針對性崗位信息,優先組織參加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鼓勵用人單位同等條件優先錄(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