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云南出臺十二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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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動社會組織
進一步助力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
十二條措施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決策部署,推動落實民政部《“十四五”社會組織發展規劃》(民發〔2021〕78號)、《民政部教育部 人力資源保障部關于推動社會組織進一步助力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工作的通知》(民發〔2022〕57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辦發〔2022〕64號)等要求,切實發揮社會組織在促進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中的積極作用,結合我省實際,現將部署推動社會組織進一步助力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計增崗位促就業
(一)創新發展增加專職就業崗位。各地要在社會組織登記審查中將新成立社會組織“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的準入條件落到實處,推動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等政策落地與項目實施,帶動開發專職就業崗位。推動社會團體規范內部治理,提升服務能力,增加專職工作人員力量。推動基金會等慈善組織下沉資源,積極引入公益慈善項目和資金助力基層民生保障,帶動開發相應崗位、創造新增就業。推動教育、醫療、養老、社會工作等領域社會服務機構拓展服務空間,加大高校畢業生聘用力度。動員用人需求量大、社會責任感強的機構開發對技能、學歷、年齡不作特別要求的崗位。支持在城鄉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物業、健康等服務的社區社會組織加快發展,努力增加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工作崗位。積極培育發展各類社區社會組織,鼓勵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面向高校畢業生全面開放崗位并予以優先招錄。
(二)精準開發擴大就業見習崗位。各地要廣泛動員、積極推動社會組織參與“云南省就業見習萬崗募集計劃”,指導社會組織結合高質量發展要求合理設置見習崗位條件,有條件的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因需設立就業見習崗位,增強對高校畢業生吸引力。鼓勵具有一定就業容量和技術含量的社會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申報就業見習基地,按規定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增強社會組織對畢業生的吸引力,優先留用見習人員。鼓勵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鄉鎮(街道)社工站、社區社會組織充分挖掘社區服務需求,推動有條件的城鄉社區、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鄉鎮(街道)社工站設立就業見習崗位。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社工站開展服務,對符合條件參加就業見習人員,按相關規定申請給予就業見習補貼。鼓勵用人單位積極留用見習人員,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單位,提高就業見習補貼標準;對未留用人員根據求職需要,加大跟蹤幫扶,促進盡快實現就業。
(三)多方發力穩定就業崗位規模。各地要落實落細穩崗擴就業政策,疏通政策“卡點”“堵點”,確保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享受相關政策紅利。加大對租用民政、教育體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所屬園區及物業的社會組織租金減免力度,提高補貼水平,減輕運營負擔。支持提高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水平,鼓勵有條件的社會組織建立企業年金、醫療補充保險,鼓勵專職工作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有條件的地區或用人單位要為見習人員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提高見習保障水平。引導社會組織健全薪酬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推動實施人才評價制度、繼續教育制度,增強高校畢業生等就業人員發展后勁,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有發展。
二、多措并舉搭平臺穩就業
(四)多渠道開展招聘對接活動。各地要因地制宜開展各類招聘活動,廣泛發布招聘信息,及時組織動員本地區各類社會組織,針對性舉辦小規模、定制化招聘會等,及時對接本地區各類社會組織用人崗位需求,積極推動社會組織人才流入;開展“百日千萬網絡招聘”“百萬大學生興云南行動”“金秋招聘月”“就業促進周”等專項活動,合理安排招聘場次,推進社會組織與求職人員精準對接。有序組織高校大學生到社會組織開展就業對接、實習實踐、志愿服務、社會公益等活動,提高大學生對社會組織的認知度、信任度,激發高校畢業生到社會組織就業的熱情,提高高校畢業生到社會組織及其會員單位就業的積極性。
(五)多層次搭建行業對接平臺。各地要支持社會組織結合自身業務范圍和專長,注重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與企業聯系緊密的優勢,依托線上線下載體,重點挖掘本地、本領域特色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崗位信息,掌握用人單位類型、用人崗位數量和專業技能要求,收集發布行業就業信息,主動提供就業對接服務;加強部門工作對接,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工作,創新行業、產業、專業對接模式,依托“國家24365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云南省高校畢業生智慧就業平臺”“百日千萬網絡招聘”“千校萬崗”“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等招聘平臺發布崗位需求信息,積極推動人才供需兩旺。
(六)多維度發揮專業優勢作用。鼓勵支持行業樞紐型社會組織搭建業內就業信息平臺,推動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推動就業促進會、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會、人力資源開發協會、人才技術開發協會、創業就業基金會、創業就業服務中心等人力資源領域社會組織發揮優勢作用,為社會組織就業工作提供便利與支持,推動其會員單位免費或低收費為社會組織提供招聘信息發布等就業服務。引導社區社會組織依托“五社聯動”機制,收集、發布、對接便民服務崗位信息,方便困難群眾就近就業。
三、精準發力優服務助就業
(七)深入開展就業幫扶行動。推動各級各類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百校千企萬崗”大學生就業幫扶行動、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陽光就業暖心行動”,把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家庭、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零就業家庭、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有殘疾的、較長時間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優先提供就業崗位。動員權益保護領域社會組織積極為畢業生提供普法宣傳、法律咨詢、風險測評、糾紛調解、公益援助等權益維護服務。引導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等及時發展和服務就業困難家庭畢業生,優先組織參加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做好跟蹤幫扶,提供針對性服務,助其盡快實現就業。
(八)扎實做好就業培訓服務。各地要圍繞市場需求,用好社會組織載體,加強針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人群的技能培訓,推動社會組織孵化基地拓寬從業人員培訓培養渠道,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立足公益導向面向會員單位開展專業培訓,引導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面向城鄉勞動力開展技能培訓,支持志愿服務組織深入高校、園區、企業、社區開展就業輔導服務,發揮職業教育類社會組織培訓資源優勢依法依規開展職業培訓,積極開展養老、托育、家政等社會組織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廣泛開展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引導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研究機構、相關行業協會商會等,積極面向高校畢業生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推動社會組織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培訓服務,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就業觀,合理調整就業預期,增強服務群眾的工作本領,激發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的熱情。
(九)創新探索校社合作服務模式。充分發揮社會組織行業聯系優勢,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研究會、聯合會等社會團體響應號召,引導會員單位、行業及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重點面向高校畢業生擴大就業容量。特別是在互聯網、連鎖經營、制造業等吸納就業人數多的行業領域,積極動員相關行業協會加大就業服務力度,及時研判行業領域及相關會員企業用人需求,做好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信息對接。推動有條件的社會組織設立創業孵化基地、就業培訓基地等,加強與高校、企業的合作對接,結合行業特點和用人需求開展定制化就業指導服務。鼓勵社會組織與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加強人才供需對接,共建實訓基地,通過校社雙師帶徒、工學交替等方式,推進開展訂單、定崗、定向式人才培養,滿足社會組織領域對急需緊缺人才需求,助推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四、提高站位明責任抓就業
(十)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把促進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擺在社會組織工作的突出位置,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社會組織工作協調機制等統籌、規劃、協調、指導范疇。要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就業職能部門、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登記管理機關、黨建工作機構等的協同機制,密切配合,同向發力,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加快政策落實。
(十一)強化保障激勵。各地要根據本地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加強人員保障,用足用好財政資金補助政策和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支持促進就業成績突出的社會組織優先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服務項目,為真正作出就業貢獻的社會組織提供服務保障。積極調動社會力量、社會資源參與社會組織領域就業促進工作,推動共建共治共享。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就業服務、職業指導等工作。
(十二)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依托傳統媒體和新興媒介,加快信息平臺建設,開展就業政策服務專項宣傳,及時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加強社會組織促進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典型案例宣傳,展現工作亮點,突出工作實績,營造良好氛圍。做好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穩定社會組織促進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工作的合理社會預期,確保穩中求進。
各州(市)民政、教育體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依托社會組織登記、備案、年檢、評估、畢業生接收、社保經辦、信息公開等工作抓手,對社會組織促進就業情況進行細致摸排與準確統計,每季度開展一次統計匯總和分析會商,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典型案例、經驗做法和《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表》,分別于每季度末(第四季度12月1日前)匯總報送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年底將各州市推動社會組織穩崗就業情況納入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考核范圍,并提供相關部門作為平安云南建設考評參考,有關情況及時通報各地。
在省民政廳登記的全省性社會組織,參照本通知落實相關部署、開展相應工作,發揮應有示范效應。各全省性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工作情況和《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表》報送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
省民政廳聯系人:胡老師,聯系方式:0871-65731321。
省教育廳聯系人:劉老師,聯系方式:0871-65100142。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系人:唐老師,聯系方式:0871-67013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