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屆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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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教學〔2021〕2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決定實施“2021屆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體系,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實現“十四五”良好開局作出積極貢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源挖潛政策性崗位
1.用足用好穩就業政策。各地教育、人社部門要積極配合和會同組織、國資、兵役等相關部門,推動穩就業政策向高校畢業生重點傾斜。落實好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今明兩年空缺崗位主要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等政策,統籌協調好招錄工作安排,爭取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政策性崗位招錄工作。
2.拓寬基層就業渠道。各地各高校要會同有關部門,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基層服務行動等,組織實施好“選調生”、“三支一扶”、“社區服務計劃”、大學生志愿者等基層項目組織招錄工作,落實好學費補償代償、升學優惠等政策。各地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探索出臺舉措擴大地方性基層就業項目規模。鼓勵采用市場化社會化辦法,引導更多畢業生圍繞城鄉基層社區各類服務需求就業創業。
3.持續推進大學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配合兵役機關落實“兩征兩退”改革新要求,實施好一年兩次大學生征集工作,分別安排在2-3月、8-9月,須提前2個月進行宣傳動員和預征工作,第一批重點動員征集高校畢業生。實施更大力度激勵政策,2021年起適當擴大“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2022年起普通專升本可免試招錄退役的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畢業生。強化征兵組織動員,提高大學生征集規模特別是畢業生征集比例,力爭2021屆入伍畢業生數不低于上年。
4.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按照“合理配置、應設盡設”原則,依托各級各類科研創新基地平臺,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助理、財務助理等工作。各高校要加大力度支持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完善科研助理社會保險、戶口檔案等相關政策,合理確定薪酬標準,切實增強崗位吸引力。
5.做好升學與就業銜接工作。各地各高校要統籌安排好各類升學考試與校園招聘工作。將分別在5月底、6月底完成碩士研究生招錄工作、普通專升本和第二學士學位招錄工作。各高校要統籌實施好第二學士學位政策宣傳、招錄計劃、考試錄取等工作。
二、拓展市場化就業空間
6.持續開展線上線下供需對接。各高校要發揮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作用,廣泛匯聚市場化社會化就業創業資源,積極主動聯系用人單位和招聘機構,組織舉辦重點城市、重點行業、中小微企業等就業供需對接活動,充分突顯校園招聘的主渠道作用,要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強化現場招聘活動安全管理。充分運用省級“云招聘”等線上就業服務平臺,廣泛開展線上精準求職招聘活動。
7.拓展新興領域就業空間。各地各高校要挖掘利用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興經濟中的就業機會,拓展新興領域就業空間,引導畢業生發揮智力優勢,到戰略性新興產業就業創業。鼓勵畢業生到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實現多元化多渠道就業。配合有關部門完善社會保障和靈活就業支持政策。
8.推進就業實習見習。各地各高校要將實習作為促就業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業實習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設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開發更多就業實習崗位,穩定持續提供見習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見習并優先留用。各地各高校要提供不斷線就業服務,推動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參與就業見習。
三、持續推進創業帶動就業
9.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加大“雙創”支持力度,落實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完善社會保障和靈活就業支持政策。持續開展“雙百三級三創”活動,積極推動“海峽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和青年大學生創新創業創造中心”建設,積極辦好第七屆“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及相關賽事,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更多的展示平臺。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支持計劃,鼓勵大學生在校期間開展“試創業”實踐活動,遴選一批高校畢業生創業資助項目和大學生創新創業優秀項目,形成福建“三創”經驗模式。發揮創業孵化基地作用,推動各類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成長發展、落地見效。全省將遴選建設100門左右省級社會實踐類一流課程。
四、進一步提升指導服務水平
10.提升就業育人實效。將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作為立德樹人的重要環節,作為“三全育人”的重要內容,強化“就業思政”工作體系建設。通過政策形勢講座、就業職業引導等形式,引導畢業生把個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中,主動投身國家和區域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要領域就業。
11.強化就業指導服務。各高校要針對不同年級開展職業發展和就業指導活動,舉辦職業規劃比賽、“簡歷門診”和“互聯網+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等活動,健全完善職業指導師聯系畢業班制度,加強就業指導和心理輔導,幫助畢業生準確認識就業形勢,合理確定預期,積極主動就業。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教育部“24365崗位精選計劃”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共同舉辦“2021屆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加強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精準采集崗位要求和求職意向,向高校畢業生精準推送崗位信息。充分發揮各高校黨團組織和輔導員作用,開通就業心理咨詢和就業幫扶熱線,及時了解掌握畢業生思想和心理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引導,疏導畢業生就業焦慮情緒,緩解畢業生心理壓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加強畢業生求職應聘技術指導,引導畢業生適應在線求職新形態和新趨勢。
五、精準化幫扶困難群體
12.加強重點群體就業幫扶援助。實施低收入家庭畢業生、少數民族和殘疾等重點群體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提升行動,對重點就業群體加強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各高校要對重點就業群體建立就業幫扶工作臺賬,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要求重點幫扶,幫助有就業意愿的重點群體畢業生盡快就業。要會同國有企業、企事業單位,多方為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爭取就業崗位。鼓勵各地各高校開展“助力圓夢”行動,舉辦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和殘疾畢業生專項招聘會,開展就業崗位精準推送、人崗匹配,落實好就業兜底政策。
六、發揮就業評價反饋作用
13.完善就業工作綜合評價。推廣使用“全國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與畢業去向登記平臺”,實現各級就業數據實時同步共享。實施好畢業生就業狀況布點學校監測工作。嚴格執行就業工作“四不準”規定,建立就業數據倒查機制,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就業數據抽查。將建立健全就業統計舉報機制,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對實名舉報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探索建立科學系統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量化評價體系,形成分層分類就業評價指標體系,將推送畢業生到西部、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和重點領域就業情況作為高校就業工作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健全就業狀況反饋機制,形成就業與招生、學科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聯動機制。加強就業工作監督檢查,建立就業工作定期通報約談制度,完善簽約進展情況周報和就業情況月報機制。
七、強化領導和組織保障
14.落實就業工作主體責任。各地各高校要將畢業生就業工作列入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推動形成教育部門、人社部門等部門與高校共同做好畢業生就業服務的常態機制。各高校要成立就業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帶頭、相關部門和教職員工共同參與,形成全員抓就業、促就業的工作格局。各高校加強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人員和就業創業課程教師隊伍建設,要配齊配強就業工作力量,加強培訓培養,嚴格落實就業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要求,明年將重點督查各高校落實“四到位”要求及就業工作隊伍建設情況。
15.加強疫情應對與宣傳工作。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就業服務工作,制定就業工作應對疫情預案,做到疫情防控與就業工作“兩手抓、兩手硬”。組織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宣傳月”,加大政策宣傳和推送力度,打包政策清單、服務清單,多方式向畢業生推送,推動“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轉變。鼓勵各地各高校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培育選樹促就業創業典型經驗,組織遴選一批優秀案例和優秀成果,并用好各類媒體渠道,宣傳推廣促就業的好做法好經驗。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1月13日
(編輯: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