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人社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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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局發〔2022〕11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單位:
現將《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2年6月7日
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于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人社部門職能作用,全力做好穩就業工作,確保全市就業大局總體穩定,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業穩定現有就業崗位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實施階段性降低、緩繳、返還社會保險費政策,減輕企業用工成本。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政策,延續至2023年7月31日。將餐飲、零售等5個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的緩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在此基礎上,將緩繳范圍進一步擴大到農副食品加工業等17個行業所屬困難企業,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至2022年12月。對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至2022年12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將大型企業返還比例提至5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提至90%。(責任單位:養老保險處、失業保險處、工傷保險處、市社保中心,各區人社局)
二、支持企業開發崗位吸納更多就業
對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的中小微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招用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按照每人1500元標準,按規定給予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期限至今年底。對招用畢業2年內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人員的企業,按規定給予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責任單位: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市社保中心,各區人社局)
三、支持創業帶動就業
將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范圍,全年力爭發放創業擔保貸款超過5億元。深入落實創業房租補貼、創業培訓補貼、創業孵化基地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等支持政策,每區新增1家創業孵化基地(濱海新區3家),支持各類群體創業和創業帶動就業。(責任單位:就業促進處、市就業服務中心,各區人社局)
四、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
對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畢業2年內本市高校畢業生,繼續按規定給予養老、醫療、失業三項社保補貼。將靈活就業和新業態就業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提供均等化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開設零工服務專區,每區至少建設1家公益性零工市場,加強對自發勞務市場的服務和規范管理,滿足多渠道靈活就業需求。深入落實《天津市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規范平臺企業及其用工合作企業用工行為,強化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培育新的就業增長點。(責任單位: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勞動關系處、勞動監察處、市社保中心、北方人才市場、市人社執法總隊、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各區人社局)
五、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
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研究制定本市實施意見,加快推進各項任務落實。在全市開發募集2.6萬個優質就業見習崗位,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參加就業見習,按規定落實補貼政策。推動有關部門盡快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基層項目、“西部計劃”等政策性崗位招聘,拿出一定比例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扎實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幫扶,落實“1311”幫扶措施,確保高校畢業生幫扶就業率不低于去年。(責任單位:就業促進處、職業能力建設處、人才開發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失業保險處、北方人才市場、市就業服務中心,各區人社局)
六、做好農民工群體就業
對吸納農民工、脫貧人口就業的企業,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崗位補貼、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落實《天津市勞務品牌建設工作實施意見》,發現培育一批特色勞務品牌,示范帶動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強與結對地區勞務協作,建立健全與中西部農民工大省的勞務協作機制,引導外省市農民工來津就業,全年促進結對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2.6萬人、中西部脫貧人口來津穩定就業15.5萬人。(責任單位:就業促進處、職業能力建設處、規劃統計處、北方人才市場,各區人社局)
七、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幫扶
落實《天津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天津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辦法》,做到身份認定準確、幫扶措施到位、補貼發放精準、監督管理有力。對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通過遴選社區服務型崗位和公益性崗位進行托底安置,確保60日內就業幫扶成功率85%以上、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責任單位:就業促進處、職業能力建設處、失業保險處、市社保中心、北方人才市場,各區人社局)
八、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促進就業
大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支持開展企業職工在職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等,以職業技能提升促進勞動者充分就業、穩定就業和高質量就業,全年開展補貼培訓14萬人次。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等培訓,加強企業培訓中心、企業公共實訓基地建設,不斷提升培訓質量。(責任單位:職業能力建設處、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市就業服務中心,各區人社局)
九、優化用工服務和職業指導促進就業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主動收集企業招聘信息和個人求職信息,組織開展多形式、不斷線交流活動,促進人崗精準對接。完善重點企業用工服務機制,建立重點服務企業目錄,及時提供用工保障。對各類求職者提供及時有效的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服務,幫助其盡快實現就業。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適時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就業歧視、虛假招聘、非法中介等行為。(責任單位:就業促進處、人才開發處、勞動監察處、市人社執法總隊、北方人才市場,各區人社局)
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穩定就業
加大勞動保障法規政策宣傳力度,提高企業依法規范用工、員工依法維權意識。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持續開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勞動合同、最低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制度。針對勞動用工方面出現的勞動爭議問題,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引導當事人通過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及時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勞動關系處、勞動監察處、法規處、市人社執法總隊、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各區人社局)
十一、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持續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確保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時、足額享受失業保險各項待遇。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建立登記失業人員定期聯系和分級分類服務制度,每月開展1次跟蹤服務,幫助其盡快實現再就業。(責任單位:失業保險處、就業促進處、市社保中心、北方人才市場,各區人社局)
十二、防范規模性失業風險
加強對重點企業用工狀況監測,強化數據分析,科學預判就業形勢和失業風險。健全就業風險預警機制,完善防范和應對大規模裁員和失業風險工作預案,研究儲備應急性政策。根據就業形勢變化,適時開發儲備一批公益性崗位,用于托底安置就業。嚴格落實經濟性裁員報告制度,對可能出現規模性裁員的企業,指導相關主管部門和企業依法依規組織實施。密切關注網絡輿情,防止因就業用工發生沖擊社會認知底線、引發惡意炒作的事件,妥善處置相關信訪事項,堅決守住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的底線。(責任單位: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勞動關系處、政研室、網信辦、信訪處,各區人社局)
十三、提升政策經辦服務水平
通過廣播電視、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向社會持續廣泛宣傳解讀助企紓困和穩就業政策,對重點企業、重點群體,要主動推送、送政策上門。積極推行各類補貼政策“直補快辦”,有條件的實行“免申即享”、“不見面辦理”、“一次審批、全期暢領”,努力實現補貼早兌現、快兌現、主動兌現、精準兌現。(責任單位:政研室、政務服務處、網信辦、就業促進處、職業能力建設處、養老保險處、失業保險處、工傷保險處、勞動關系處、市社保中心、北方人才市場、市就業服務中心,各區人社局)
十四、加強穩就業工作考核
市局各處室、市局所屬各單位要圍繞穩就業工作目標,主動擔當作為,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對各區工作的指導推動和工作調度。繼續將穩就業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各區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力、任務完成不好的予以通報。各區要緊盯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高校畢業生就業等重點指標和重點工作安排,建立工作臺賬,壓實工作責任,細化序時進度,實化落實措施,確保年初制定的各項穩就業指標任務如期完成和全市就業局勢基本穩定。(責任單位:市局各處室、市局所屬各單位,各區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