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培訓咋管理?太原出臺實施細則
2023年11月08日
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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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人社局獲悉,《太原市創業培訓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印發。太原市將進一步規范創業培訓工作流程,強化創業培訓技術指導,切實提高創業培訓質量和效果。
《實施細則》明確,示范性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及高校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日常管理由太原市人社局負責,太原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具體承辦;一般性政府補貼創業培訓由縣(市、區)定點培訓機構實施,其日常監管由同級人社部門具體負責。中心負責全市創業培訓講師選聘、講師選派、業務提升、教學研究、題庫建立、計劃書規范、講師大賽等組織實施及技術指導相關工作。
根據培訓機構提出的學員培訓申請,中心按照講師年齡結構、授課經驗、學員情況等原則,選派2名講師共同承擔授課任務,講師須從太原市本年度公布的創業培訓講師聘用名單中選用,并優先選派山西省馬蘭花優秀創業培訓講師庫講師。
中心成立創業培訓教學督查組,參加示范性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開班動員,并負責核實培訓人數、場地、師資、教材情況等工作。教學督查組根據授課時間、授課地點,對照學員開班花名冊進行教學核查。重點檢查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授課講師教學情況、學員的到課率等,做好相關記錄。
創業培訓補貼資金可按季申領。培訓結束后,示范性及高校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向中心提交資金申請報告,申領補貼資金人數根據培訓結業人數和電話回訪/現場回訪等結果,經實名制信息系統比對進行確定。經初審、復核、公示后,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記者 武佳)